平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365bet开户平台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平阳县公安局主要工作职责:(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平阳县公安局职能机构:(1)办公室:联系电话:63169901,主要职责协助县局领导负责掌握全面情况,研究决策,组织协调全县和县局机关的各项公安业务工作。(2)指挥中心:联系电话:63721111,负责组织实施全局的公安业务工作,指挥调度全局“110”接处警。(3)政治处:联系电话:63169907,负责组织实施全局的宣传文化、干部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民警招收录用工作。(4)警务保障室:联系电话:63731465,负责组织实施公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5)纪委监察室:联系电话:63169923,依法实施对人民警察执纪执法情况的检查监督,对违反法纪的情况进行查处;依法审计公安机关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6)警务督察队:联系电话:63169936,负责实施对人民警察履行职责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督察。(7)经侦大队:联系电话:63728599,主要担负全县金融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证券、假币、洗钱犯罪、公司法犯罪、市场秩序和知识产权犯罪、出口退税和偷逃抗税犯罪等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职能。(8)刑侦大队:联系电话:63736055,主要担负各类刑事案件的侦查职能。(9)治安大队:联系电话:63710048,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部分行业、场所;指导、参与重大节庆和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参与处置和制止各类紧急治安事件、事故;(10)户政基础大队:联系电话:63169927,负责全县户籍、身份证管理工作;指导开展群防群治工作,指导社区开展创建“安全小区”活动。(11)国保大队:联系电话:63169938,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因私出国护照申请及审核、审批、赴港澳商务,就业,培训、旅游及定居受理审批等工作。(12)交警大队:联系电话:63619649,负责维护本县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对道路交通秩序实施监控、指挥以及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负责全县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工作,以及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的宣传等工作.(13)法制大队:联系电话:63169929,负责规划、指导全局的公安法制工作,实施内部执法监督。(14)网警大队:联系电话:63722496,主要承担打击非法侵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活动,防范和查处其他危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15)看守所:联系电话:63017630,负责在押人员教育、日常管理、生活保障、防病治病、家属接见等工作,严格落实《监规》和《行为规范》,保障其合法权益。(16)拘留所:联系电话:63015105,主要职责是依法对被拘留人员进行管理,保障安全;保障拘留处罚的顺利执行。(17)禁毒大队:联系电话:63730880,负责对全县毒品案件侦查和娱乐场所的禁毒监督管理等工作。(18)预审大队:联系电话:63182085,负责提请逮捕以及其他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审查、审核及各类案件的依法办理。
本单位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平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本单位的机构职能、有关文件、发展规划、重大决策、资金管理、建设项目、行政执法、建议提案、收费项目、应急预案、监督保障措施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目前本单位公开的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03年以来的内容,之前的内容将逐步完善加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平阳县公安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昆阳镇雅河路258号平阳县公安局)查阅有关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统一由县府政府公开平台(网址:www.zjpy.gov.cn)公开。此外,还采用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生成后,平阳县公安局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平阳县公安局从即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平阳县公安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昆阳白洋路166号平阳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577-63169901;电子邮箱:zjpyxgaj@163.com;邮政编码:523400。
(二)公开范围
申请人需要平阳县公安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平阳县公安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平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⑴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
⑵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当面、传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要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平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⑶口头申请。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本单位受理机构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3、申请的处理
⑴审查
平阳县公安局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公安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安局办公室要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⑵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⑶答复
平阳县公安局办公室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15个工作日):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不属于县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平阳县公安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就平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平阳县公安局纪委监察室申诉或投诉(联系电话:63169923),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上级行政机关监督电话:58193650,地址:365bet开户平台信息公开办,邮编:325400。
监察机关监督电话:63713555,地址:平阳县人民政府监察举报中心(平阳县府大院9号楼207室),邮编:32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