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时间: 201707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py047-12-2017-000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部门(单位)的相关信息,特编制《平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部门(单位)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本机关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本机关的机构职能、有关文件、发展规划、重大决策、资金管理、建设项目、政府采购、行政执法、建议提案、收费项目、应急预案及监督保障措施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目前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03年以来的内容,之前的内容将逐步完善加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外网”( http://pymsa.zjpy.gov.cn/)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平瑞路578号)或平阳县档案馆、图书馆查阅索取本机关有关信息。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工作职责: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办理各类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注册登记,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行为、取缔无照经营;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受理和处理消费举报投诉,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依法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组织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著名商标;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经营行为。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网站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外网”( http://pymsa.zjpy.gov.cn/)。此外,还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3739013,传真号码:63739009,通信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平瑞路578号,邮政编码:325400,电子邮箱:pyschjgj578@163.com.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本机关的信息,应填写《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当面、传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申请字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当面提出口头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信息,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处理时限

  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五)申请费用

  本部门(单位)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如申请人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县政府办公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上级行政机关监督电话:0577-8193650,地址:365bet开户平台信息公开办,邮编:325400。 

 

下载相关附件:
下载阅读版本: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