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外侨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办特编制了《平阳县外事侨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 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办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涵盖本办的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管理和办事指南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办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365bet开户平台网站(http://www.lswanart2008.com)公开,另以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本办各类政府信息将在自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办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办申请获取。本办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办自即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平阳县外事侨务办公室文书室,办公地址为平阳县昆阳镇西坑路37号2栋2楼。联系电话、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577-63715581、0577-63710570, 传真号码:0577-63715581。邮政编码:325400,电子邮箱:410635234@qq.com。
(二)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处直接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或有效证件。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交。
申请人以方式2或方式3提出申请时,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三)申请处理
(1)信息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信息受理机构掌握的信息,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受理机构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处理时限
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五)申请费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如申请人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