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风景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单位的相关信息,特编制《县风景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本单位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县风景旅游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本单位的机构职能、有关文件、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工作信息、建议提案、应急预案及监督保障措施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目前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03年以来的内容,之前的内容将逐步完善加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平阳大厦6楼608办公室)索取本单位有关信息。
根据上述职责,本单位设7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保卫、对外联络工作;负责重要会务和信访工作;负责行政、后勤、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旅游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和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2、风景管理科。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风景名胜区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其他建设规划的编制、评审、报批和组织实施;组织风景旅游资源普查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园林绿化、卫生管理等工作;制定、完善和落实门票管理制度;负责风景名胜区内经营网点规划,建设项目审核、选址、报批和监管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授予的风景名胜区范围内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审核职责。
3、规划发展科。
研究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名县建设的综合协调和推进工作;负责全域景观化的综合协调和推进工作;负责旅游产业规划及其它旅游专项规划的编制、报批、完善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旅游景区、旅游厕所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旅游招商计划,组织、指导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引导和促进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负责统筹全县旅游要素资源配置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规划和开发建设。
4、市场开发科。
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营销方案,承担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收集、研究、发布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信息;负责全县旅游市场分析工作;负责旅游信息化和智慧旅游工作;负责编制我县各类旅游宣传资料;指导旅游产品和商品研究开发工作,组织重大促销活动,策划重大旅游节庆;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市场开发奖励政策。
5、行业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各类旅游住宿、旅行社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县有关地方标准;承办经营国内、出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审核申报事项;负责旅游饭店、旅行社星级评定和申报推荐工作;组织、指导旅游接待设施定点工作;负责旅行社、星级饭店等行业指导、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旅行社责任保险实施工作;负责导游服务管理站的管理和导游证的年审工作;负责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和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岗位资格考试认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景区讲解员认证服务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6、质量监督科。
宣传国家有关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牵头落实县政府下达的有关旅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配合做好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工作;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配合相关部门抓好旅游行业规范与管理工作;受理并处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负责全县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旅游投诉受理等工作,依法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行业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日常的旅游安全管理和旅游安全检查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旅游质监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7、产业融合科。
研究制订促进全县旅游业融合发展的对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城市旅游环境、基础设施、商贸购物、餐饮、住宿、旅游文化娱乐等旅游要素所涵盖的各类旅游相关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工作,综合分析全县旅游业总体运行情况、发展动态和运行趋势,发布行业信息;指导全县旅游新业态开发建设和工业旅游、乡村旅游、休闲旅游等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各类旅游示范点、旅游强镇、旅游特色村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旅游业融合发展绩效考核工作。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365bet开户平台信息公开网是第一公开平台,此外,还采用本单位网站(网址:www.you8.com)、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部门(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设在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办公室(608室);办公地址:平阳大厦6搂;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77-63739060;传真号码:0577-63739307;电子邮箱:pylyjbgs@qq.com;邮政编码:3254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本单位的信息,应填写《平阳县风景旅游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当面、传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平阳县风景旅游局公开申请”字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当面提出口头申请。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本部门(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处理时限
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申请费用
本单位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如申请人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上级行政机关监督电话:0577-58193650,地址:365bet开户平台信息公开办,邮编:325400。
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577-63739065,地址:平阳大厦6搂618,邮编:325400。
平阳县风景旅游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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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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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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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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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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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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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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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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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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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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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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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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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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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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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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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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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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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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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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