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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体育事业发展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单位: 县体育局 生成时间: 201707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py026-12-2017-000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平阳县体育事业发展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单位相关信息,特编制《平阳县体育事业发展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平阳县体育事业发展局内设三个职能科室。1、办公室  联系电话:63722179,主要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纲要》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政策调研、信息综合、文书处理、印鉴和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接待、会议组织和文史杂志编撰;协助领导搞好机关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局系统及机关的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拟订局系统的基本建设规划和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对全县体育产业进行宏观管理,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组织人事、考核、工资、奖惩及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局系统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体育外事工作和局系统离退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2、群众体育科  联系电话:63732573,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全县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度;规划实施全县“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协调和推动农村、城镇、少数民数、残疾人以及社会各阶层人民群众的体育活动;配合县教育局管理学校的体育工作。3、训练竞赛科  联系电话:63721240,主要负责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各运动项目的训练工作和后备人才的培养、输送;研究制订全县训练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精”、“尖”运动项目的发展规划;负责训练、竞赛体制的改革;负责制订全县竞赛规划、规则和制度;组织管理全县综合性运动会及县以下体育运动项目竞赛的协调、监督、检查;制订全县竞赛计划并负责协调监督实施;负责裁判员和教练员管理培训工作;负责竞赛训练的奖惩。下属机构2个:平阳县体委游泳池、平阳县体育技术辅导站。

  平阳县体育事业发展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有关体育工作的各项任务。

   2、指导和推动体育改革;研究制订全县体育事业的发展战略、目标和规划;拟订全县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指导、协调、检查各乡镇和县直属单位的体育工作。

   3、规划、领导、组织县运会、市运会和各种重大竞赛的参赛工作;加强“精”、“尖”项目及运动队的建设,培养、选送有潜力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

   4、指导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5、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涉外方针、政策,积极开展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

   6、培育、发展体育产业,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体育经济活动的政策,归口管理体育市场。

   7、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

   8、组织、指导体育教育、科学研究和宣传工作,培训体育管理干部和专业人才、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平阳县体育事业发展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本单位的机构职能、有关文件、发展规划、重大决策、资金管理、建设项目、政府采购、行政执法、建议提案、收费项目、应急预案及监督保障措施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目前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03年以来的内容,之前的内容将逐步完善加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昆阳镇体育场路平阳体育馆)或档案馆查阅(办公地址:平阳县人民政府内)索取本单位有关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网址:www.zjpy.gov.cn)。此外,还采用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平阳县体育事业发展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昆阳镇体育场路平阳体育馆;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63722179;传真号码:63733020;电子邮箱:wenzhou_2002@163.com;邮政编码:3254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本单位的信息,应填写《平阳县体育事业发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当面、传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平阳县体育事业发展局公开申请”字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当面提出口头申请。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处理时限

  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申请费用

  单位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如申请人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上级行政机关监督电话:63732019,地址:县人民政府督察室,邮编:325400。

  监察机关监督电话:63713555,地址:县人民政府监察举报中心(县人民政府大院9号楼207室),邮编:325400。

  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办公室,63722179,地址:昆阳镇体育场路(平阳体育馆),邮编:325400。

下载相关附件: 平阳县体育事业发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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